“現在,寵物生活館的日常管理比以前規范多了,最明顯的是店里的氣味比以前清新多了,我們更放心把寵物狗放這里了。”近日,寵物生活館的顧客廖女士,對前來了解辦案效果的檢察官說到。
不久前,龍南市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時,發現市區多家寵物生活館不具備動物防疫條件,而從事動物診療;無獸藥經營許可經營售藥,且售賣過期劣藥等的違法行為,擾亂了動物防疫和獸醫、獸藥行業管理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該院向市農業農村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市農業農村局加大動物防疫監督執法和獸藥監督管理執法力度,責令案涉寵物店停止違反動物檢疫管理規定和獸藥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并依法處罰。要依法履行動物檢疫職責,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隊伍建設,加大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力度。動物防疫工作要及時跟進提供畜牧獸醫服務,依法承擔動物防疫、檢疫等服務工作。該院經持續跟進辦案回頭看,檢察建議事項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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